工部

拼音

gōng bù

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gōng的字 读音为bù的字 读音为gong的字 读音为bu的字

基础解释

官署名。隋唐至明清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之一。掌管全国工程、交通、水利和屯田等事。

详细解释

  1. 古代官署名。

    汉 代有民曹, 魏 晋 有左民、起部, 隋 唐 因 北周 工部旧名总设工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长官为工部尚书。历代相沿不改。 清 末改为农工商部。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工部-中華語文大辭典

工部ㄍㄨㄥ ㄅㄨˋɡōnɡbù官署名。隋唐時沿用北周工部名稱,為六部之一。掌管各項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營造工作,長官為工部尚書。歷代相沿,設官則有不同。

工部-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工部
官署名。西汉时本由将作大匠、少府等分掌工程、苑囿等事。东汉始以民曹掌缮治、动作、盐池、苑囿。魏以左民尚书领其事。晋以后,尚书屯田、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水利)等瑛,所掌均属工务范围。北齐以祠部尚书辖屯田、起部,以都官尚书辖水部。隋文帝定六部制度,设工部,掌管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主官为尚书。炀帝时以侍郎为次官。历代沿袭。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商部。三十二年,并工部入商部,易名农工商部。工部原辖部分职务划入民政、度支、陆军等部。

工部 -中国文化史辞典

尚書省六部之一。漢有民曹,魏晉有左民尚書、起部尚書,北周有工部中大夫,均為掌工役之官。隋時定工部為尚書省六部中的第六部,掌工程營繕、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明、清工部有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清代工部還附屬節慎庫、制造庫、料估庫、琉璃窯、木倉、皇木廠,管理街道廳等。還與戶部共同管理錢法堂事務。

工部-中国历史辞典

官署名。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隋唐因北周工部旧名总设工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长官为工部尚书。历代相沿不改。清末改为农工商部。

工部-汉语大词典

工部古代官署名。
汉代有民曹,魏晋有左民、起部,隋唐因北周工部旧名总设工部,为六部之一,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长官为工部尚书。历代相沿不改。
清末改为农工商部。

工部-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工部ㄍㄨㄥ ㄅㄨˋgōng bù古代負責營造工作的官署,為六部之一。《儒林外史.第四〇回》:「少保據著蕭雲仙的詳文,咨明兵部。工部核算。」

工部-辞源3

【工部】官署名。六部之一。掌管營造工程事項。漢代有民曹,魏 晉以來有左民尚書、起部尚書,都是主管工役的官。隋代始設立工部,歷代相沿。參閲 通典二二 職官四 歷代尚書。

工部局-中華語文大辭典

工部局ㄍㄨㄥ ㄅㄨˋ ㄐㄩˊɡōnɡbùjú一種行政機關。鴉片戰爭(1840)後,英、美、日等國設立於上海、天津等地之租界區。

工商部-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工商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北洋政府始设。主管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设总务厅与工务、商务、矿务三司。次年,与农林部合并为农商部。

农工部-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农工部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1927),北京军政府将原农商部分为实业、农业两部。农工部设农林、工务、渔牧、水利四司。

出处

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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