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部
拼音
xiàn bù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xiàn的字 读音为bù的字 读音为xian的字 读音为bu的字基础解释
刑部。详细解释
刑部。
《隋书·百官志下》:“诸曹侍郎并改为郎。又改吏部为选举郎,礼部为仪曹郎,兵部为兵曹郎,刑部为宪部郎,工部为起部郎,以异六侍郎之名。” 唐 白居易 《微之就拜尚书居易续除刑部因书贺意兼咏离怀》:“我为宪部入南宫,君作尚书镇 浙东 。”《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一载》:“改吏部为文部,兵部为户部,刑部为宪部。”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宪部-中国历代职官辞典宪部
唐官署名。玄宗天宝十一载(752),改刑部为宪部。肃宗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宪部刑部。
●《隋书·百官志下》:“诸曹侍郎并改为郎。又改吏部为选举郎,礼部为仪曹郎,兵部为兵曹郎,刑部为宪部郎,工部为起部郎,以异六侍郎之名。”
●唐白居易《微之就拜尚书居易续除刑部因书贺意兼咏离怀》:“我为宪部入南宫,君作尚书镇浙东。”
●《资治通鉴·唐玄宗天宝十一载》:“改吏部为文部,兵部为户部,刑部为宪部。”
同:憲憲
宪宪-汉语大词典宪宪(I)犹欣欣。喜悦貌。
●《诗·大雅·板》:“天之方难,无然宪宪。”
●毛传:“宪宪,犹欣欣也。”
●孔颖达疏:“宪宪,犹欣欣,喜乐貌也。”
宪宪(II)盛明貌。
●《礼记·中庸》:“《诗》曰:‘嘉乐君子,宪宪令德。’”
●今《诗·大雅·假乐》作“假乐君子,显显令德”。
●郑玄笺:“显,光也。天嘉乐成王有光光之善德。”
●唐柳宗元《箕子碑》:“宪宪大人,显晦不渝。”
童宗说音注:“宪,音显。”
同:憲憲
宪-中華語文大辭典同:憲
宪-辞源3同:憲
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同:憲
宪-漢語大字典宪
(一)同“ࡨӢ\u001D。《直音篇·宀部》:“ࡨӣ\u0001c\u0001ï܌老弱。ࡪУ\u0001宪,並同上。”
(二)xiàn
“憲”的简化字。
【读音】xiàn
【繁体】寰
宪<形>
(会意。从心,从目,害省声。心、目并用。本义:敏捷)
同本义[nimble]
宪,敏也。――《说文》
博闻多能曰宪。――《周书·谥法》
喜乐的样子[pleased]
天之方难,无然宪宪。――《诗·大雅》
又如:宪宪(欣欣。喜悦的样子)
宪<名>
法令[decree]
布宪于国。――《管子·立政》
宪,法也。――《尔雅》
慎乃宪。――《书·益稷》
万邦为宪。――《诗·小雅·六月》
此君之宪令。――《左传·襄公二十八年》
发虑宪。――《礼记·学记》
又如:宪票(拘提人犯或处理公务的指令);宪范(法式,典范)
宪法的略称[constitution]。
宪(憲)xiàn
⒈法令:~章。布~。
⒉效法,摹仿。
⒊指宪法:立~。
⒋[宪兵]某些国家的军事政治警察。
⒌[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律,即是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法律。它通常规定国家的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构活动的原则,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它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制定其它法律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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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xiǎn1.明显。参见"宪宪"。2.犹皇。旧时对先人的美称。参见"宪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