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
拼音
zōng fǎ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zōng的字 读音为fǎ的字 读音为zong的字 读音为fa的字基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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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解释
宗法-中華語文大辭典宗法宗法ㄗㄨㄥ ㄈㄚˇzōnɡfǎ1.古時以家族為中心,按血統遠近和嫡庶長幼來區分親疏的法則。[例]~制度。2.效法;師法。[例]他的篆刻~吳昌碩。
宗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宗法ㄗㄨㄥ ㄈㄚˇzōng fǎ古時分別嫡庶統系的制度,以別親疏,以示系統,以明親親合族之義。其道可推於治國安民。如:「宗法社會」、「宗法制度」。
宗法 -中国文化史辞典以家族為中心按血統遠近區別嫡庶親疏的法則叫宗法。其主要精神是嫡長繼承制,基本的一點是大宗、小宗的區分。宗法制度的系統敘述,最早見於《禮記》的《大傳》和《喪服小記》。清程瑤田有《宗法小考》,對宗法有詳細說明。宗法制度鞏固了統治階級的世襲統治,在封建社會中長期被保存下來。參見“大宗、小宗”。族(三族、九族) 族的本義是集矢成束。因有聚集義,故引申為親屬,一般指同姓親屬。《白虎通·宗族》:“族者何也?族者,湊也,聚也,謂恩愛相流湊也。生相親愛,死相哀痛,有會聚之道,故謂之族。”古書中所說的“三族”、“九族”,各家解釋不同。三族有幾種不同的說法:①父母、兄弟、妻子;②父族、母族、妻族;③父、子、孫;④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九族,一般認為是指同姓親族的高祖、曾祖、祖、父、自己、子、孫、曾孫、玄孫。
宗法-汉语大词典宗法1.古代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
●清凤韶《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继祖,继曾高祖,亦统谓之小宗。大宗惟一,小宗无数。”
●清李慈铭《越缦堂读书记·程侍郎遗集》:“其《答祁淳甫论承重孙妇:“姑在当何服”书》:‘谓今封建废已久,惟世袭者尚可言宗法,言承重。’”
●清冯桂芬《复宗法议》:“宗法者,佐国家养民教民之原本也。”
●梁启超《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三章第二节:“封建与宗法皆族长政治之圆满者也。”
2.效法。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杜少陵四》:“老杜于诗学,世以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然观其诗大率宗法《文选》。摭其华髓,旁罗曲探,咀嚼为我语。”
●清沈德潜《明诗别裁集·李梦阳》:“空同五言古宗法陈思、康乐,然过于雕刻,未极自然。”
3.指学术文艺上某一宗派递相传授的法度规矩。
●清恽敬《答秦抚军书》:“古名人画,无不古穆深厚,精能奇迈,即逸品亦无率尔之作,故一望可知。且纸绢必精,丹墨必得法,再以各家宗法求之,可千不失一。”
●况周颐《蕙风词话续编》卷一:“按宋诗人徐照、徐玑、翁卷、赵紫芝,传唐贤宗法,号称‘四灵’。”
【宗法】❶古代以家族为中心, 按血统、嫡庶来组织、统治社会的法则。清 凤韶 《凤氏经说·宗法》:“先王为大夫士立有宗法, 义取尊祖收族也。《大传》曰: ‘别子为祖, 继别为宗, 继祢者为小宗’……宗法皆然。 继祖, 继曾高祖, 亦统谓之小宗。 大宗惟一, 小宗无数。” ❷旧时的家法。
宗法-辞源3【宗法】㊀封建社會規定嫡庶系統的法則叫宗法。以始祖的嫡長子一系遞承而下的嫡子爲大宗,其餘庶子爲小宗,由此而分别系統。天子、諸侯、大夫、士、庶人都受這法則支配。清 程瑶田有 宗法小紀。㊁指家法。規定家族中的祭祀、婚嫁、家塾、慶弔、送終等事務,以維持上下尊卑的等級關係。宋 呂祖謙 東萊文集十有 宗法條目。
宗法-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宗法² zōnɡfǎ
动师法;效法:他的字~柳体。
宗法¹ zōnɡfǎ
名旧时以家族为中心,按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法则:~制度|~社会。
[同]家法
约法
宪章
同:法華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