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议
拼音
chǔ yì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chù的字 读音为yì的字 读音为chu的字 读音为yi的字基础解释
决策,决断。详细解释
决策,决断。
《汉书·循吏传·黄霸》:“ 霸 为人明察内敏,又习文法……为丞,处议当於法,合人心。”《后汉书·酷吏传·阳球》:“初举孝廉,补尚书侍郎,闲达故事,其章奏处议,常为臺阁所崇信。” 李贤 注:“处,断也。” 唐 元稹 《授李绛检校右仆射兼兵部尚书制》:“尔其处议持平,勉居喉舌,慎所观听,为人司南。”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议处-中国历史辞典清制对有过失的官吏,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名为“议处”。如吏部本身官员有过失,则交都察院议处。如情节轻微,则称“察议”。
议处
清制,对有过失官员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如吏部官员有过失则交都察院议处。如情节轻微,则称察议。
同:議處
处议-汉语大词典处议决策,决断。
●《汉书·循吏传·黄霸》:“霸为人明察内敏,又习文法……为丞,处议当于法,合人心。”
●《后汉书·酷吏传·阳球》:“初举孝廉,补尚书侍郎,闲达故事,其章奏处议,常为台阁所崇信。”
李贤注:“处,断也。”
●唐元稹《授李绛检校右仆射兼兵部尚书制》:“尔其处议持平,勉居喉舌,慎所观听,为人司南。”
同:議處
议处-汉语大词典议处1.谓议定其罪给予处分。
●《晋书·刑法志》:“刑书之文有限,而舛违之故无方,故有临时议处之制,诚不能皆得循常也。”
●明李清《三垣笔记》上:“及郑庶常鄤处决,责科道不言,一概议处。”
●清龚自珍《明良论四》:“约束之,羁縻之,朝廷一二品之大臣,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议处、察议之谕不绝于邸钞。”
2.计议处理。
●明章懋《议处盐法事宜奏状》:“谨题为议处盐法利弊以裨国用事。”
议政处
清初最高官署。清(后金)崇德二年(1637)正式建立,乾隆五十七年(1792)撤销。详见“议政大臣”。
处士横议
【拼音】:chǔ shì héng yì
解释
处士:古称有才德而隐居不仕的人,这里指没有做官的读书人;横议:放肆地进行议论。没有做官的读书人纵论时政。
出处
《孟子·滕文公下》:“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
示例
向来论气节的,大概总从东汉末年的党祸起头。那是所谓~的时代。 ★朱自清《论气节》
近义词
反义词
语法
作宾语、定语;用于时局等
同:處處
处处-汉语同义词反义词词典[同]在在
到处
各处
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