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分田

拼音

kǒu fēn tián

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kǒu的字 读音为fēn的字 读音为tián的字 读音为kou的字 读音为fen的字 读音为tian的字

基础解释

唐 代按人口授田。每口人所受者,皆包含永业田二十亩,其余为口分田。如男丁受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新唐书·食货志一》:“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永业田。自狭乡而徙宽乡者,得并卖口分田。”《唐律疏议·户婚·卖口分田》:“诸卖口分田者,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参见“口分”。

详细解释

  1. 唐 代按人口授田。每口人所受者,皆包含永业田二十亩,其余为口分田。如男丁受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

    《新唐书·食货志一》:“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永业田。自狭乡而徙宽乡者,得并卖口分田。”《唐律疏议·户婚·卖口分田》:“诸卖口分田者,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参见“ 口分 ”。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口分田 -中国文化史辞典

唐代實行均田制時的一種份地。相當於北魏的露田。武德七年(624年)規定:男十八歲以上授田一頃,其中二十畝為永業田,八十畝為口分田。口分田種植穀物,身死要交還。其他的有關規定為:兼工商的減半,狹鄉不給;奴婢、耕牛不給;休耕田不論一年或二年,都加給一倍,狹鄉不加;老年及殘廢人給口分田四十畝,寡妻妾給三十畝;口分田不得買賣,但自狹鄉遷到寬鄉者例外;已賣田不遷的,不再給田;凡給口分田,皆從近便,如本縣無田,可在近縣給田;授田和還田都在每年十月,十二月辦理完畢。寬鄉、

口分田-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口分田ㄎㄡˇ ㄈㄣ ㄊㄧㄢˊkǒu fēn tián唐代按人口授田,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百畝;老及篤疾、廢疾者四十畝;寡妻妾三十畝;當戶者增二十畝,皆以二十畝為永業,其餘為口分田。見《新唐書.卷五一.食貨志一》。也稱為「口分」。

口分田-汉语大词典

口分田唐代按人口授田。每口人所受者,皆包含永业田二十亩,其余为口分田。如男丁受田百亩,其中二十亩为永业田,八十亩为口分田。
●《新唐书·食货志一》:“凡庶人徙乡及贫无以葬者,得卖永业田。自狭乡而徙宽乡者,得并卖口分田。”
●《唐律疏议·户婚·卖口分田》:“诸卖口分田者,一亩笞十。二十亩加一等。罪止杖一百,地还本主,财没不追。”
参见“口分”。

口分田-辞源3

【口分田】分,fēn。按人口分給的田地。唐制,開元二十五年令,丁男給田百畝,其中二十畝爲永業田,八十畝爲口分田。老男及重病殘廢的人,給口分田四十畝,寡妻妾給口分田三十畝。口分田不得買賣,在耕者死亡後,卽退還官府。見 唐六典三 户部尚書、唐律疏議十二 户婚上 賣口分田、通典二 食貨二 田制下。

分田-汉语大词典

分田1.划分土地给耕者耕种;分配土地。
●《孟子·滕文公上》:“经界不正,井地不钧,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
●太平天国《天朝田亩制度》:“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
2.分取田地所产之物。
●《汉书·食货志上》:“汉氏减轻田租,三十而税一,常有更赋,罢癃咸出,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实什税五也。”
颜师古注:“分田,谓贫者无田而取富人田耕种,共分其所收也。”

分田-辞源3

【分田】㊀分配土地。孟子 滕文公上:“夫仁政,必自經界始。經界不正,井地不鈞,穀祿不平,是故暴君汙吏必慢其經界。經界旣正,分田制祿可坐而定也。”荀子 王霸:“農分田而耕,賈分貨而販,百工分事而勸,士大夫分職而聽。”㊁分取田地産物。漢書 食貨志上:“而豪民侵陵,分田劫假。”注:“分田,謂貧者無田,而取富人田耕種,共分其所收也。”

口分-辞源3

【口分】㊀(~fèn)各自分内應得的食品。計口分定,故稱口分。宋 楊萬里 誠齋集三三 花果詩:“蜂蝶行糧猿鶴飯,一生口分兩無爭。”又 范成大 石湖詩集三十 臘月村田樂府 序:“二十五日煮赤豆作糜,暮夜闔家同饗,……雖遠出未歸者亦留貯口分。”㊁(~fēn)卽 口分田 。見該條。

口分-汉语大词典

口分(I)按人口分田。
●《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
汉何休注:“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
口分(II)1.每口人应分得之田。
●《新唐书·食货志一》:“授田之制,丁及男年十八以上者,人一顷,其八十亩为口分,二十亩为永业;老及笃疾、废疾者,人四十亩,寡妻妾三十亩,当户者增二十亩,皆以二十亩为永业,其余为口分。”
参见“口分田”。
2.自己分内应得的食品。
●宋范成大《腊月村田乐府》诗序:“二十五日煮赤豆作糜,暮夜阖家同飨,云能辟瘟气,虽远出未归者亦留贮口分。”
●宋杨万里《花》诗:“蜂蝶行粮猿鹤饭,一生口分两无争。”
●《醒世姻缘传》第二五回:“母亲笑道:‘小家子丫头!你见与他些果子吃,嫌他夺了你的口分?’”

分口-汉语大词典

分口1.谓河流或道路分出岔口。
●唐王泠然《题河边枯柳》诗:“流从巩北河分口,直到淮南种官柳。”
2.谓一人同时口述不同内容的问题。
●《新唐书·岑文本传》:“及得文本,号善职,而敏速过之。或策令丛遽,敕吏六七人泚笔待,分口占授,成无遗意。”

口分-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口分ㄎㄡˇ ㄈㄣkǒu fēn①按人口分田。《公羊傳.宣公十五年》「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句下漢.何休.解詁:「聖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婦受田百畝以養父母妻子。」②按人口而分授的田。參見「口分田口分田」條。《舊唐書.卷四八.食貨志上》:「所授之田,十分之二為世業,八為口分。世業之田,身死則承戶者便授之;口分,則收入官,更以給人。」③分內應得的糧食。宋.楊萬里〈花果〉詩:「蜂蝶行糧猿鶴飯,一生口分兩無爭。」

出处

引证

故事

造句

接龙

组词

近义词

反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