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贰
拼音
cān èr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cān的字 读音为èr的字 读音为can的字 读音为er的字基础解释
1.并列。汉 王充《论衡·案书》:“﹝《新语》﹞参贰经传,虽古圣之言,不能过增。”《明史·魏元传》:“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 2.参与;辅佐。宋 范仲淹《邠州建学记》:“予参贰国政,亲奉圣谋。”宋 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八:“少师 赵公概 ……为人宽厚长者,留滞内相十餘年,晚始大用,参贰大政。”详细解释
并列。
汉 王充 《论衡·案书》:“﹝《新语》﹞参贰经传,虽古圣之言,不能过增。”《明史·魏元传》:“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
参与;辅佐。
宋 范仲淹 《邠州建学记》:“予参贰国政,亲奉圣谋。”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八:“少师 赵公概 ……为人宽厚长者,留滞内相十餘年,晚始大用,参贰大政。”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参贰-汉语大词典参贰1.并列。
●汉王充《论衡·案书》:“﹝《新语》﹞参贰经传,虽古圣之言,不能过增。”
●《明史·魏元传》:“臣闻君之与后,犹天之与地,不可得而参贰也。”
2.参与;辅佐。
●宋范仲淹《邠州建学记》:“予参贰国政,亲奉圣谋。”
●宋吴处厚《青箱杂记》卷八:“少师赵公概……为人宽厚长者,留滞内相十余年,晚始大用,参贰大政。”
同:參貳
参天贰地-中华成语大词典参天贰地
【拼音】:cān tiān èr dì
解释
为《易》卦立数之义。后引申为人之德可与天地相比。同“参天两地”。
出处
《史记·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第五十七:“拘文牵俗,循诵习传,当世取说云尔哉!必将崇论闳议,创业垂统,为万世规。故驰骛乎兼容并包,而勤思乎参天贰地。”
示例
东汉·班固《汉书·司马相如传下》:“而勤思乎~。”
近义词
参天两地
反义词
语法
作定语、状语;用于人
参天贰地见“参天两地”。
贰-中華語文大辭典同:貳
贰-辞源3同:貳
贰-漢語大字典贰
贰“貳”的简化字。
同:貳
贰-汉语大词典贰er
ㄦˋ
〔《广韵》而至切,去至,日。〕
1.副手;副职。
●《国语·晋语一》:“夫太子,君之贰也。”
韦昭注:“贰,副也。”
●《三国志·蜀志·廖立传》:“立本意,自谓才名宜为诸葛亮之贰,而更游散在李严等下,常怀怏怏。”
●宋洪迈《容斋三笔·枢密名称更易》:“国朝枢密之名,其长为使,则其贰为副使;其长为知院,则其贰为同知院。”
●明范景文《催大僚疏》:“国家稽古建官,政分六曹,有长以提领挈纲,有贰以分猷佐理。”
2.辅佐。
●《后汉书·仲长统传》:“《周礼》六典,冢幸贰王而理天下。”
●《旧唐书·武宗纪》:“稽于谟训,谋及大臣,用建亲贤,以贰神器。”
●宋范仲淹《送河东提刑张太傅》诗:“予贰机衡重,君掌食货繁。”
●章炳麟《訄书·地治》:“中国宜设布政司以专方面,如明制,其余诸曹,各以佥事贰司。”
参见“贰公”。
3.增益;增添。
●《周礼·天官·酒正》:“大祭三贰,中祭再贰,小祭一贰。”
●郑玄注引郑司农曰:“三贰,三益副之也。”
●林尹注;“副益之也,谓增添使之常满也。”
●《管子·弟子职》:“左执虚豆,右执挟匕,周还而贰,唯嗛之视。”
●尹知章注;“贰,谓再益。”
4.复制副本。
●《周礼·春官·内史》:“内史掌书王命,遂贰之。”
郑玄注:“副写藏之。”
●贾公彦疏:“谓王有诏敕颁之事,则当副写一通藏之,以待勘校也。”
●清方苞《白云先生传》:“入其室,架上书数十百卷,皆所著经说及论述史事,请贰之,弗许。”
5.指副本。
●《隋书·经籍志二》:“《周官》:司寇凡大盟约,莅其盟书,登于天府。太史、内史、司会、六官皆受其贰而藏之。”
6.数词。“二”的大写。
●《易·系辞下》:“因贰以济民行,以明失得之报。”
●孔颖达疏:“贰,二也。谓吉凶二理。”
●《孟子·滕文公上》:“从许子之道,则市贾不贰,国中无伪。”
赵岐注:“可使市无二贾。”
●宋韩元吉《荐张竑周坰状》:“贰人者,皆可任监司或繁剧郡守。”
●清周亮工《书影》卷二:“谢在杭云:‘今文书中一字至十字,皆用同音画多者,以防作伪。其中壹、贰,音义俱同。’”
7.再次,重复。
●《礼记·曲礼上》:“虽贰不辞。”
郑玄注:“贰,谓重殽膳也。”
●唐韩愈《颜子不贰过论》:“不贰者,盖能止之于始萌,绝之于未形,不贰之于言行也。”
●清陈维崧《与宋尚木论诗书》:“若夫七律,起伏安顿,承接照应,八句之中,情事互宣,七字之中,波澜莫贰。”
8.匹敌;比并。
●《左传·哀公七年》:“且鲁赋八百乘,君之贰也。”
杜预注:“贰,敌也。”
●《韩非子·八经》:“礼施异等,后姬不疑,分势不贰,庶适不争。”
旧注:“不令庶子贰适也。”
●《三国志·吴志·诸葛恪传》:“见恪贵盛,世莫与贰。”
9.不信任;怀疑。
●《书·大禹谟》:“任贤勿贰,去邪勿疑。”
●唐独孤及《故江陵尹兼御史大夫吕諲谥议》之二:“谓萧瑀端直绠亮近贞,性多猜贰近褊。”
●鲁迅《坟·摩罗诗力说》:“而密克威支则仪的如是,决无疑贰也。”
10.不专一;怀有二心。
●《书·五子之歌》:“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民咸贰。”
●孔传“君丧其德,则众民皆二心矣。”
●《文选·张衡〈东京赋〉》:“于时蒸民,罔敢或贰。”
薛综注:“言是时众民无敢有二心于莽者。”
●《新唐书·李元平传》:“无何,伪署为宰相,有告其贰者,元平断一指自誓。”
●《清史稿·李率泰传》:“部下渐携贰。”
11.离异;分裂。
●《国语·晋语四》:“子盍蚤自贰焉。”
韦昭注:“贰,犹别也。”
●《后汉书·光武帝纪上》:“自是始贰于更始。”
李贤注:“贰,离异也。”
●宋朱熹《敬斋箴》:“弗贰以二,弗参以三,惟精惟一,万变是监。”
●《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九年》:“金主复遣翰林待制耶律绍文至驿谕奉使王伦,言:‘卿留云中无还期;及贷之还,曾无以报,反间贰我君臣。’”
12.违背;背叛。
●《左传·昭公二十年》:“寡君命下臣于朝曰:‘阿下执事。’臣不敢贰。”
杜预注:“贰,违命也。”
●《宋史·种世衡传》:“诸部有贰者,使讨之,无不克。”
●清王韬《欧洲将有变局》:“向者波斯本为印度之屏蔽,今复贰英而助俄。”
13.指叛逆者。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征会讨贰,杀舟之侨以徇于国,民于是大服。”
14.变易;变化。
●《诗·小雅·都人士序》:“古者长民,衣服不贰。”
●郑玄笺:“变易无常谓之贰。”
15.犹业。事务。
●汉扬雄《太玄·夷》:“初一,载幽贰,执夷内。”
范望注:“贰,业也。”
16.通“腻”。污秽。
●《公羊传·庄公二十三年》:“何危尔?我贰也。”
何休注:“庄公有淫泆污贰之行。”
●《广雅·释言》:“贰,污也。”
●王念孙疏证:“贰当作腻。《玉篇》:‘腻,垢腻也。’”
17.通“忒”。
●《诗·卫风·氓》:“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王引之《经义述闻·毛诗上》:“‘贰’当为‘貣’之讹。‘贰’音他得切,即‘忒’之借字也。”
●《荀子·礼论》:“万物变而不乱,贰之则丧也。”
●王先谦集解:“贰乃貣之误字。”
18.古国名。故地在今湖北省广水市境。
●《左传·桓公十一年》:“楚屈瑕将盟贰轸。”
杨伯峻注:“贰轸,两国名。”
●《春秋传说汇纂》以为贰在今湖北省应山县境,轸在今应城县西。两国其后皆为楚灭。
19.姓。
●北魏有贰尘。见《晋书·姚兴载记上》。
贰(貳)èr
①数“二”的大写。参看1219页〖数字〗。
②书变节;背叛:~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