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士
拼音
fán shì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fán的字 读音为shì的字 读音为fan的字 读音为shi的字基础解释
平庸的人。详细解释
平庸的人。
《晋书·习凿齿传》:“璅璅常流,碌碌凡士,焉足以感其方寸哉!” 宋 陆游 《题庵壁》诗:“湖边吹笛非凡士,倘肯相从寂寞中。”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凡士-汉语大词典凡士平庸的人。
●《晋书·习凿齿传》:“璅璅常流,碌碌凡士,焉足以感其方寸哉!”
●宋陆游《题庵壁》诗:“湖边吹笛非凡士,倘肯相从寂寞中。”
凡士林[英vaseline]石蜡与重油的混合物,是淡黄色半透明半固态的物质,精炼后可变成纯白色。医药上用来制油膏,工业上可做防锈剂和润滑剂。也叫矿脂。
凡士林-中華語文大辭典凡士林ㄈㄢˊ ㄕˋ ㄌ丨ㄣˊfánshìlín由重油中提煉的高級碳氫化合物。質地黏稠如蠟,無色或為淡黃,可供製造滑潤劑、化妝品、配藥及金屬防鏽等。也作「礦脂」。
凡士林-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凡士林ㄈㄢˊ ㄕˋ ㄌㄧㄣˊfán shì lín由重油中提取的高級碳氫化合物。為質黏如蠟的淡黃色或無色的油膏。可供製造化妝品、滑潤劑、配藥及金屬防鏽等。
凡士林-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凡士林fánshìlín
名一种油脂状的石油产品,半透明,半固态,淡黄色,精炼后成纯白色。医药上用来制油膏,工业上用作防锈剂和润滑剂。[英 vaseline]
凡 fán
① 形平常;平庸。《赤壁之战》:“巨是~人,偏在远郡。” ② 名人世间;尘世。司空图《携仙箓》:“仙~路阻两难留。” ③ 副凡是,表示概括。《察今》:“~先王之法有要于时者。” ④ 名大概;大略。《汉书·扬雄传》:“仆尝倦谈,不能一二其详,请略举~。” ⑤ 动总共;总计,表示总合。《琵琶行》:“~六百一十六言。”《出师表》:“由是先主遂诣亮,~三往,乃见。”
【凡】3画 7721·0 fán ㄈㄢˊ 符䒦切,平,凡韻,奉。侵部。㊀所有的,一切的。書 微子:“凡有辜罪,乃罔恒獲。”莊子 達生:“凡有貌象聲色者皆物也。”㊁大槪,大旨。漢書八七下 揚雄傳 長楊賦:“僕嘗倦談,不能一二其詳,請略舉凡,而客自覽其切焉。”注:“凡,大指也。”㊂平庸。見“凡民”、“凡夫①”。㊃世俗。見“凡心”、“凡骨”。㊄ 春秋國名。相傳爲 周公支子别封之國。在今 河南 輝縣市一帶。參閲 左傳 僖二四年、襄十二年。
凡-中華大字典1、凡讀音:符咸切,音帆,咸韻。釋文:
❶冣墈而言也。見《說文》。《段注》:冣者積也。墈者絜也。絜者束也。冣墈者總聚而絜束也。
❷非一也。《周禮幂人》:~王巾。
❸無常數之言。《周禮春官序官》:~內女之有爵者。
❹獨舉其大事也。見《春秋繁露深察名號》。
❺皆也。見《廣雅釋詁》。
❻常道也。《荀子禮論》:喪禮之~。
❼要也。見《小爾雅廣詁》。
❽概略也。《春秋序》:其發~以言例。〔今箸述家稱~例本。此〕。
❾輕微之稱。《孟子盡心》:待文王而後興者~民也。
❿庶也。《呂覽任地》:~草生藏。
⓫俗也。〔趙抃詩〕:物外尋眞頓離~。
⓬樂譜也。《宋史樂志》:無射、應鐘、用~字。〔餘詳一字〕。
⓭門~。總計一門之數也。《漢書石奮傳》:乃舉集其門~。號奮爲萬石君。
〔注〕:總合其一門之計。五人爲二千石。故號萬石君。
⓮~將。小學家書名。《漢書藝文志》:~將一篇。
〔注〕:司馬相如作。
⓯國名。《春秋隱七年》:天王使~伯來聘。《國在今河南輝縣境》。
⓰姓也。周公子~伯之後。
2、凢釋文:凡俗字。
凡ㄈㄢˊfán1.普通;平庸。[例]平~│~庸│自命不~。2.宗教和神話的人世間。[例]~間│下~│仙~相隔。3.大綱;大旨。[例]大~│發~起例。4.總計。[例]不知~幾│全書~三十章。5.概括之詞。[例]~是國民都有受教育的權利。6.傳統音樂中的記音符號,相當於簡譜中的「4」。參見【工尺】。7.姓。
凡-漢語大字典凡
《説文》:“凡,最括也。从二。二,偶也。从ࠄΣ\u0002ࠄί܌古文及。”郭沫若《卜辭通纂》:凡字,槃之初文也。象形。”
fán 《廣韻》符咸切,平凡奉。談部。
(1)概括之辞,纲要。《説文·二部》:“凡,最括也。”段玉裁注:“(凡)聚括之謂,舉其凡,則若网在綱。”《春秋繁露·深察名號》:“號凡而略,名詳而目。目者,徧辨其事也;凡者,獨其大也。”《漢書·揚雄傳下》:“僕嘗倦談,不能一二其詳,請略舉凡,而客自覽其切焉。”顔師古注:“凡,大指也。”晋杜預《〈春秋〉序》:“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清方苞《又書〈貨殖傳〉後》:“是篇兩舉天下地域之凡,而詳略異焉。”
(2)总共;总计。《史記·陳涉世家》:“陳勝王凡六月。”唐薛逢《追昔行》:“一夕凡幾更,一更凡幾聲。”《徐霞客遊記·滇遊日記九》:“梯凡三轉,一里而至其頂。”
(3)皆,一切。《廣雅·釋詁三》:“凡,皆也。”《詩·小雅·常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唐韓愈《原道》:“凡吾所謂道德云者,合仁與義言之也。”
(4)平常的;平庸的。如:平凡;自命不凡。《廣韻·凡韻》:“凡,常也,輕也。”《孟子·盡心上》:“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若夫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新唐書·孫逖傳》:“援筆成篇,理趣不凡。”清洪昇《長生殿·彈詞》:“我聽你這琵琶,非同凡手。”
(5)世俗的。与超脱现实世界的所谓上天、仙界相对。唐李中《寄廬山簡寂觀重道者》:“似醒一夢歸凡世,空向彤霞寄夢頻。”《西遊記》第二回:“去時凡骨凡胎重,得道身輕體亦輕。”清魏源《華嶽吟上》:“萬仞壑壑,兩面井,生死關,仙凡境。”
(6)工尺谱记音符号之一,表示音阶上的一级。《宋史·樂志十七》:“無射、應鍾用‘凡’字,各以上下分為清濁。”《遼史·樂志》:“各調之中,度曲協音,其聲凡十,曰:五、凡、工、尺、上、一、四、六、勾、合。”
(7)春秋时国名。《正字通·几部》:“凡,國名,在濬州。”《左傳·襄公十二年》:“為邢、凡、蔣、茅、胙、祭臨於周公之廟。”杜預注:“六國皆周公之支子,别封為國,共祖周公。”《莊子·田子方》:“楚王與凡君坐,少焉,楚王左右曰:‘凡亡’者三。”成玄英疏:“凡是國名,周公之後,國在汲郡界,今有凡城是也。”
(8)姓。《廣韻·凡韻》:“凡,姓。周公子凡伯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