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司

拼音

yí sī

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yí的字 读音为sī的字 读音为yi的字 读音为si的字

基础解释

泛称地方司法机构。

详细解释

  1. 泛称地方司法机构。

    清 余怀 《板桥杂记·丽品》:“适 浙 来一傖父,与一词客争宠,合 江 右某孝廉互谋,使酒駡座,讼之仪司,诬以盗匿金犀酒器,意在逮辱 眉娘 也。”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司仪-中華語文大辭典

同:司儀

仪司-汉语大词典

仪司泛称地方司法机构。
●清余怀《板桥杂记·丽品》:“适浙来一伧父,与一词客争宠,合江右某孝廉互谋,使酒骂座,讼之仪司,诬以盗匿金犀酒器,意在逮辱眉娘也。”

司仪-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司仪
唐官署名。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六部所属各司名称,以礼部所属礼部为司礼,礼部郎中亦改称司礼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司仪-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同:司儀

司仪-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司仪sīyí
名举行典礼或召开大会时主持仪式的人。

司仪-汉语大词典

司仪1.官名。
●《周礼·秋官》有司仪,负责接待宾客的礼仪。
●北齐有司仪署,隋唐因之,属鸿胪寺,掌凶礼丧葬之事。
●宋以后不设。
●明代之司仪主管陈设引奏礼仪,清废。
参阅《通典·职官八》、《明史·职官志三》。
2.举行典礼时报告进行程序的人。
●《哭公朴》:“拿了通电宣言的底稿,到处奔走,邀约签名的有公朴,办印刷、分发的有公朴,主持《民主周刊》的有公朴,有些会场中当司仪的还是公朴。”
3.谓举行典礼或大会时报告进行程序。
●陈残云《山谷风烟》第三九章:“他代表工作队,按着主席团的布置,负责大会的司仪。”

司仪-辞源3

同:司儀

掌仪司-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掌仪司
清内务府所属机构。初名钟鼓司,顺治十三年(1656)改礼仪监,十七年改礼仪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掌仪司,清末避溥仪讳,改掌礼司。掌内庭祭祀礼仪乐舞,兼稽太监品级、果园赋税。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委署主事及赞礼郎、司俎官、司祝、司香、司碓、笔贴式、书吏等员。

仪凤司-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仪凤司
元官署名。掌乐工、供奉、祭享事务。至元八年(1271),立玉宸院,置乐长、乐副、乐判等官。二十年,改名仪凤司,属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判官等官。二十五年,改属礼部,不置判官。大德十一年(1307),又改玉宸乐院。至大四年(1311),复为仪凤司。其间置官亦有变动。延祐七年(1320),定置大使、副使等官。所属有云和署、安和署、常和署、天乐司、教坊司、兴和署、祥和署、广乐库等。

仪鸾司-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仪鸾司
官署名。五代后滁开平元年(907),改同和院使为仪鸾使,掌卤簿仪钛。宋卫尉寺所属有仪鸾司,掌皇帝亲祠郊庙、出巡、宴享及宫廷供帐。所属有金银器皿帟幕什物库、香烛库、毡油床椅铁器杂物库。设勾当官四人,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明初属亲军都尉府,洪武十五年(1382)废。改置锦衣卫。

出处

引证

故事

造句

接龙

组词

近义词

反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