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舍人
拼音
zhōng shè rén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zhōng的字 读音为shè的字 读音为rén的字 读音为zhong的字 读音为she的字 读音为ren的字基础解释
见“中舍”。详细解释
见“ 中舍 ”。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中舍人-中国历代职官辞典中舍人
官名。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始置。以舍人中才学优秀者充之,与中庶子同掌太子宫文翰。南北朝沿置。北齐属门下坊,在本坊位仅次于左庶子。隋避杨忠(隋文帝父)讳,改称内舍人。唐仍旧我,改属右春坊(典书坊改名),秩正五品,为右庶子的副贰,与之同掌侍从,献纳、启奏。高宗永徽间,一度以避太子忠讳,改称内舍人,太子被废后复旧。亦称太子中书舍人。龙朔(661-663)中,曾改称右赞善大夫。辽南面官亦有此官名。宋亦置,不隶春坊。
中舍人见“中舍”。
中书舍人-中国历代职官辞典中书舍人
官名。三国魏于中书省置中书通事舍人,掌宣传诏命,晋及南朝沿置,梁除通事二字,直称中书舍人,掌起草诏令,参预机密,权势日重,甚至专断朝政。隋先改称内史,再改内书舍人,专掌诏诰。唐初称内史舍人,不久改中书舍人,掌起草诏令、侍从、宣旨、劳问、接纳上奏文表,兼管中书省事务。宋初,中书保为为迁转之阶,不任实职,元丰改革官制后,如主官中书省六房(吏、房、礼、兵、刑、工),起草有关诏令。辽属中书舍人院。明属内阁中书科,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清沿置。参见“中书科”。
官名。见“舍人”。
中書舍人中书舍人ㄓㄨㄥ ㄕㄨ ㄕㄜˋ ㄖㄣˊzhōnɡshū shèrén職官名。三國魏置,為中書省屬官,與通事共掌收納章奏,後也擬發詔令,權任甚重。歷代沿置,所掌職事有變動。簡稱「中書」。
中书舍人-中華語文大辭典同:中書舍人
中書舍人-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中書舍人ㄓㄨㄥ ㄕㄨ ㄕㄜˋ ㄖㄣˊzhōng shū shè rén職官名。中書省的屬官。西晉初設置,歷代名稱和職務不盡相同,南朝時掌起草詔令,參與機密,決斷政務;隋時主管詔令;唐時掌管詔令、侍從、宣旨和接納上奏文表等事;宋時主管中文書,起草有關詔令,明朝時則負責繕寫文告、命令等事務。清代沿置。簡稱為「中書」。
中书舍人-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同:中書舍人
中书舍人-辞源3同:中書舍人
中書舍人-辞源3【中書舍人】官名。是中書省的屬官。西晉初設置,歷代名稱和職務不盡相同。東晉至 宋 齊爲中書通事舍人,隋 唐初爲内史舍人,隋 煬帝時爲内書舍人,唐 武則天時爲鳳閣舍人。中書舍人原在中書省主管文書,職位低於中書侍郎。南朝後舍人的實權很大,從起草詔令、參與機密到決斷政務,往往代行宰相職務。隋代舍人主管詔令。唐掌管詔令、侍從、宣旨、接納上奏文表等事。宋主管中書六房(吏、户、禮、兵、刑、工),承辦各項文書,起草有關詔令。明有中書科舍人二十人,屬内閣中書科,負責繕寫文告、命令等事務。清代沿置,後改稱中書,屬中書科。參見“舍人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