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

拼音

liǎng shuì fǎ

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liǎng的字 读音为shuì的字 读音为fǎ的字 读音为liang的字 读音为shui的字 读音为fa的字

基础解释

唐中叶开始实行的税收制度。分夏秋两季收税,两税都以实物折钱计算;不问原籍,按现住地点就地征收;不分年龄,按地亩定税额。此法至明代废。

详细解释

  1. 唐德宗 建中 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 唐 代后期直至 明 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新唐书·杨炎传》:“ 炎 疾其敝,乃请为‘两税法’,以一其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於人,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其租、庸、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 大历 十四年垦田之数为準,而均收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尚书度支总焉。”亦省称“ 两税 ”。 唐 白居易 《重赋》诗:“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新唐书·德宗纪》:“﹝ 建中 元年﹞二月丙申,初定两税。” 宋 苏轼 《策别十五》:“自两税之兴,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 梁启超 《<变法通议>自序》:“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贡助之法,变为租庸调,租庸调变为两税,两税变为一条鞭。”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两税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同:兩稅法

两税法-汉语大词典

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新唐书·杨炎传》:“炎疾其敝,乃请为‘两税法’,以一其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其租、庸、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收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尚书度支总焉。”亦省称“两税”。
●唐白居易《重赋》诗:“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
●《新唐书·德宗纪》:“﹝建中元年﹞二月丙申,初定两税。”
●宋苏轼《策别十五》:“自两税之兴,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
●梁启超《<变法通议>自序》:“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贡助之法,变为租庸调,租庸调变为两税,两税变为一条鞭。”

两税-汉语大词典

两税1.夏税和秋税的合称。
●唐德宗时杨炎作两税法,并租庸调为一,令以钱输税。夏输不超过六月,秋输不超过十一月,故称两税。
●唐赵元一《奉天录》卷二:“京城减收两税之半。”
●《新唐书·崔造传》:“造久在江左,疾钱谷诸使罔上,或干没自私,乃建言:‘天下两税,请委本道观察使、刺使选官部送京师。’”
2.见“两税法”。

两税-辞源3

同:兩税

税法-中華語文大辭典

同:稅法

税法-汉语同义词反义词词典

[同]劳动法
婚姻法
民法
商法

税法-汉语大词典

税法关于征税的法规。
●《诗·小雅·甫田》“今适南亩”唐孔颖达疏:“今适南亩,言民之治田则岁取十千,宜为官之税法。”
●《新华半月刊》1958年第12期:“工业手工业试制的新产品和新建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在试制期间和生产期间,如果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会发生亏损的。”

税法-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

同:稅法

税法-辞源3

【税法】關於徵税的法規。詩 小雅 甫田“曾孫之稼,如茨如梁”漢 鄭玄 箋:“上古之税法,近者納ॠo܌遠者納粟米。”新唐書 食貨志二:“至 德宗相 楊炎,遂作兩税法,……税法旣行,民力未及寬,而 朱滔 王武俊 田悦合從而叛,用益不給,而借商之令出。”

税法-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

税法shuìfǎ
名国家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出处

引证

故事

造句

接龙

组词

近义词

反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