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府
拼音
liǎng fǔ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liǎng的字 读音为fǔ的字 读音为liang的字 读音为fu的字基础解释
指行使宰辅权的两个重臣及其所在的机构。如 汉 代的丞相和御史,宋 代的中书省和枢密院等。详细解释
指行使宰辅权的两个重臣及其所在的机构。如 汉 代的丞相和御史, 宋 代的中书省和枢密院等。
《汉书·翟方进传》:“故事,司隶校尉在司直下,初除,謁两府。” 颜师古 注:“丞相及御史也。” 唐 韩愈 《送张侍郎》诗:“司徒东镇驰书謁,丞相西来走马迎,两府元臣今转密,一方逋寇不难平。”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盖枢密使 唐 制以内臣为之,故常与内诸司使、副为伍。自 后唐 庄宗 用 郭崇韜 ,与宰相分秉朝政,文事出中书,武事出枢密,自此之后,其权渐盛,至今朝遂号为两府。事权进用,禄赐礼遇,与宰相均。”《续通志·贰臣传一》:“盖自 唐 迄 明 之初,身都两府而不能扶危定倾,庙鼎已移,台鉉再辱,则有 李琪 。”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两府-汉语大词典两府指行使宰辅权的两个重臣及其所在的机构。如汉代的丞相和御史,宋代的中书省和枢密院等。
●《汉书·翟方进传》:“故事,司隶校尉在司直下,初除,谒两府。”
颜师古注:“丞相及御史也。”
●唐韩愈《送张侍郎》诗:“司徒东镇驰书谒,丞相西来走马迎,两府元臣今转密,一方逋寇不难平。”
●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二:“盖枢密使唐制以内臣为之,故常与内诸司使、副为伍。自后唐庄宗用郭崇韬,与宰相分秉朝政,文事出中书,武事出枢密,自此之后,其权渐盛,至今朝遂号为两府。事权进用,禄赐礼遇,与宰相均。”
●《续通志·贰臣传一》:“盖自唐迄明之初,身都两府而不能扶危定倾,庙鼎已移,台铉再辱,则有李琪。”
同:兩府
两两-汉语大词典两两1.成双成对。
●《史记·天官书》:“魁下六星,两两相比者,名曰三能。”
●南朝陈徐陵《为陈武帝作相时与北齐广陵城主书》:“既通宫闱,无容静默,两两相对,俱有损伤。”
●宋梅尧臣《送石昌言舍人还蜀拜扫》诗:“舍人亦与泰阶近,两两联裾如雁行。”
●元张可久《小梁州·郊行即事》曲:“小桥流水落红香,两两鸳鸯。”
2.犹言稀稀落落。
●宋王安石《次韵王禹玉平戎庆捷》:“天子坐筹星两两,将军归佩印累累。”
●明张五山《驻马听·秋游莫愁湖因过陈荩卿看菊》曲:“妆点秋光,黄叶丹枫飘两两;轻摇兰桨,沙鸥汀鹭起双双。”
同:兩兩
两两-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同:兩兩
两两-辞源3同:兩兩
府-中華語文大辭典府ㄈㄨˇfǔ1.官署;行政體制中設置的辦公處所。[例]官~|市~|縣~|總統~。2.古代官府儲藏文書或財物的處所。[例]~庫|~藏|書~。3.顯貴或高級官員的住所。[例]相~|王~|~第|打道回~。4.尊稱對方的居處。[例]尊~|貴~|造~請教|親臨~上拜訪。5.舊時行政區劃名,級別在縣以上。[例]~城|知~|漳州~。6.姓。
府-古汉语常用字字典府 fǔ
① 名国家收藏文书。《鸿门宴》:“籍吏民,封~库。” ② 名官府;衙署。《出师表》:“官中~中,俱为一体。” ③ 名官僚贵族的住宅或尊称别人的住宅。《林黛玉进贾府》:“三间大门,方是荣国~。” ④ 名行政区划名,唐宋大州称府,元明清大抵府领州,州领县。《滕王阁序》:“豫章故郡,洪都新~。”
【读音】fǔ
【繁体】府
府〈名〉
(形声。从广,表示与房屋有关,付声。本义:府库,府藏。古时国家收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
同本义[repository]
府,文书藏也。――《说文》
开府库,出币帛。――《淮南子·时则》
在府言府。――《礼记·曲礼》
籍吏民,封府库,而待将军。――《史记·项羽本纪》
以问公卿,亦以为虚费府帑。――《汉书·匈奴传》
遇有水旱疾疫,则开仓廪悉府库以赈之。――清·洪亮吉《治平篇》
又如:府室(国家书库);府库(官府储存财物、兵甲的仓库);府实(府库中的财物);府帑(国库;国库所藏的金帛);府钱(府库的钱财)
古代管理财货或文书的官吏[finan
府fǔ
⒈官署的通称,现指国家政权机关:官~。政~。
⒉旧指贵族或高级官员的住宅,现也称某些国家元首的住地:王~。丞相~。总统~。
⒊〈古〉行政区域名,等级在省与县之间:京兆~。成都~。
⒋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库。仓~。天~(〈喻〉物产富饶的地方)之国。
⒌事物或人物汇集的地方:乐~。学~。
⒍
【府上】尊称别人的住宅、家庭或籍贯。
我國古代行政區劃名稱。始於唐代,升京師和陪都所在地的州為府。貞觀年間,全國共有州、府三百六十,其中府有都督府和京兆、河南兩府,這時府與州同級,是縣以上一級的建制,隸屬於道。宋代,州和府同時存在,它隸屬於路。如《宋史·地理志》所列的二十三路中,每路均包括府、州、軍,京東東路包括一府:濟南府;七個州:青、密、沂、登、萊、淄、濰;一個軍:淮陽。元、明、清時期,府的建制逐漸代替了州,成為省、府、縣三級基本建制中重要的一級。元代的府,有的隸屬於路,有的直屬朝廷。明代以京畿、應天諸府直屬朝廷,其餘隸屬於布政使司。清代以順天、奉天二府直屬京師,其餘同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