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夺
拼音
yǔ duó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yǔ的字 读音为duó的字 读音为yu的字 读音为duo的字基础解释
1.赐予和剥夺。 2.奖励和惩罚。详细解释
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
《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輒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 唐 韩愈 《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
决定;裁决。
《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於太后而后施行。”《旧唐书·裴漼传》:“ 琰之 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輒因中否而与夺之。”
取舍。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 唐 白居易 《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 宋 王安石 《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於此乎权之。”
得失。
《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復斟酌与夺,商量是非。” 晋 葛洪 《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 范仲淹 《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 明 高启 《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復尔。”
褒贬。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 唐 刘知几 《史通·称谓》:“爱憎出於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与夺-辞源3同:與奪
与夺-汉语大词典与夺1.赐予和剥夺;奖励和惩罚。
●《左传·成公八年》:“七年之中,一与一夺,二三孰甚焉!”
●《荀子·王制》:“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后汉书·符融传》:“三公所辟召者,辄以询访之,随所臧否,以为与夺。”
●唐韩愈《孟东野失子》诗:“失子将何尤,吾将上尤天。女实主下人,与夺一何偏。”
2.决定;裁决。
●《三国志·魏志·明元郭皇后传》:“值三主幼弱,宰辅统政,与夺大事,皆先咨启于太后而后施行。”
●《旧唐书·裴漼传》:“琰之命书吏数人,连纸进笔,斯须剖断并毕,文翰俱美,且尽与夺之理。”
●《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二年》:“课吏民射,有过失,射中则释其罪;有辞某事,辄因中否而与夺之。”
3.取舍。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附会》:“谓总文理,统首尾,定与夺,合涯际,弥纶一篇,使杂而不越者也。”
●唐白居易《论考试进士事宜状》:“虽诗赋之间,皆有瑕病,在与夺之际,或可矜量。”
●宋王安石《议服》:“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于此乎权之。”
4.得失。
●《魏书·甄琛传》:“臣子所求,便为议上,都不复斟酌与夺,商量是非。”
●晋葛洪《抱朴子·广譬》:“与夺不汩其神者,至粹者也。”
●宋范仲淹《答安抚王内翰书》:“尚有议论与夺,或失此机会卒无休兵之期,如更有沮败则用何道?”
●明高启《北郭秋夜喜徐卿远来兼南游》诗:“与夺得丧未足较,惟有一贫聊复尔。”
5.褒贬。
●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立义选言,宜依经以树则;劝戒与夺,必附圣以居宗。”
●唐刘知几《史通·称谓》:“爱憎出于方寸,与夺由其笔端。”
将夺固与
【拼音】:jiāng duó gū yǔ
解释
固,同“姑”。要想得到,必先给予。
出处
《老子》:“将欲夺之,必固予之。”
示例
~此理玄,殷勤携赠陈与田。 ★元·耶律楚材《谢西方器之赠阮杖》
近义词
欲擒故纵
反义词
语法
作谓语;指要想得到,必先给予
杀生与夺
【拼音】:shā shēng yǔ duó
解释
杀:处死;生:让人活;予:给予;夺:剥夺。指生死赏罚的大权。
出处
《韩非子·三守》:“使杀生之机,予夺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荀子·王制》:“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
示例
《北史·穆提婆传》:“自外~,不可尽言。”
近义词
生死予夺、生杀予夺
反义词
语法
作定语、宾语;指统治者的大权
褒贬与夺
【拼音】:bǎo biǎn yǔ duó
解释
与夺:给予或夺取。指对人或事物给予赞扬或批评。
出处
晋·葛洪《抱朴子·外篇自叙》:“每见世人有好论人物者,比方伦匹,未必当允,而褒贬与夺,或失准格。”
示例
若使修著一代之典,~,诚一时之俊也。 ★《晋书·祖逖传》
近义词
反义词
语法
作宾语、定语;指对人的态度
生杀与夺
【拼音】:shēng shā yǔ duó
解释
形容反动统治者掌握生死、赏罚大权。同“生杀予夺”。
出处
《通典·职官三》:“《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生杀与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
示例
对于这些种族奴隶,国家是操有~之大权的。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
近义词
生杀予夺
反义词
语法
作定语、宾语;指统治者的大权
同:殺生與奪
生死与夺-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同:生死與奪
生杀与夺-汉语大词典生杀与夺同“生杀予夺”。
●《通典·职官三》:“《周官》内史掌王之八柄,爵禄废置,生杀与夺,执国法及国令之贰以考政事。”
●郭沫若《奴隶制时代》三:“对于这些种族奴隶,国家是操有生杀与夺之大权的。”
将夺固与语本《老子》:“将欲夺之,必固予之。”固,通“姑”。
●元耶律楚材《谢西方器之赠阮杖》诗:“将夺固与此理玄,殷勤携赠陈与田。”亦作“将取固予”。
●《宣和遗事》后集:“李纲辈勤王之师四集,且为将取固予之谋,才得许割三镇诏书,且班师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