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諐
拼音
bù qiān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bù的字 读音为qiān的字 读音为bu的字 读音为qian的字基础解释
同“不愆”。《礼记·缁衣》:“诗曰:‘淑慎尔止,不諐于仪。’”郑玄 注:“諐,过也。言善慎女之容止,不可过於礼之威仪也。”《诗·大雅·抑》作“不愆”。详细解释
同“ 不愆 ”。《礼记·缁衣》:“诗曰:‘淑慎尔止,不諐于仪。’” 郑玄 注:“諐,过也。言善慎女之容止,不可过於礼之威仪也。”《诗·大雅·抑》作“不愆”。
三国 魏 何晏 《景福殿赋》:“欲此礼之不諐,是以尽乎行道之先民。” 南朝 梁 陆倕 《石阙铭》:“尊严之度,不諐於师旅;渊默之容,无改於行阵。”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諐-中華大字典1、諐釋文:愆籒文。見《說文心部》。
2、愆讀音:丘乾切,音騫,先韻。釋文:
❶過也。見《說文》。
❷差爽也。《詩氓》:匪我~期。
❸惡疾曰~。《左昭二十六年傳》:王~于厥身。
❹失所爲~。見《左哀十六年傳》。
❺通突。《詩假樂》:不~不忘。〔說苑建本作不突不忘〕。
❻通諐。《詩抑》:不~于儀。〔禮記緇衣作不諐于儀〕。
【读音】qiān
【繁体】諐
諐qiān1.踰越;违反。2.错过;违失。3.过失;罪咎。4.通"侃"。参见"諐諐"。
諐
同“愆”。《説文·心部》:“諐”,籀文“愆”字。段玉裁注:“从言,侃聲。過在多言,故从言。”《禮記·緇衣》引《詩》:“淑慎爾止,不諐於儀。”按:今本《詩·大雅·抑》作“愆”。《文選·司馬相如〈長門賦〉》:“揄長袂以自翳兮,數昔日之諐殃。”李善注:“《爾雅》曰:‘諐,過也。’”《宋書·孝武帝紀》:“若廢務亂民,隨諐議罰。”唐陸羽《茶經·文學自傳》:“及與人為信,雖冰雪千里,虎狼當道不諐也。”
同:愆
諐-康熙字典諐
【酉集上】【言字部】 諐
◎【玉篇】籀文愆字。【詩·大雅】不愆于儀。【禮·緇衣】引《詩》作諐。【鄭註】過也。【前漢·劉輔傳】元首無失道之諐。 【說文】本作〈𠈉下言〉。【字彙】人部重出。
【諐】15画 2660·1 qiān ㄑㄧㄢ 去乾切,平,仙韻,溪。元部。罪過,過失。古“愆”字。禮 緇衣引 詩:“淑慎爾止,不諐于儀。”今 詩 大雅 抑作“愆”。漢書七七 劉輔傳 辛慶忌等上書:“朝廷無讇諛之士,元首無失道之諐。”
諐殃-辞源3【諐殃】過錯,過失。文選 漢 司馬長卿(相如)長門賦:“揄長袂以自翳兮,數昔日之諐殃。”注:“爾雅曰:諐,過也;殃,咎也。”
不…不…-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不…不…bù…bù…
①用在意思相同或相近的词或词素的前面,表示否定(稍含强调意):~干~净|~明~白|~清~楚|~偏~倚|~慌~忙|~痛~痒|~知~觉|~言~语|~声~响|~理~睬|~闻~问|~依~饶|~屈~挠|~折~扣。
②用在同类而意思相对的词或词素的前面,表示“既不……也不……”。a)表示适中,恰到好处:~多~少|~大~小|~肥~瘦;b)表示尴尬的中间状态:~方~圆|~明~暗|~上~下|~死~活。
③用在同类而意思相对的词或词素的前面,表示“如果不……就不……”:~见~散|~破~立|~塞~流|~止~行。
[同]非
匪
无
未
不
【子集上】【一字部】 不
〔古文〕𠀚𠙐
★【韻會】【正韻】𡘋逋沒切,補入聲。不然也,不可也,未也。【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註】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𡘋分物切。與弗同。今吳音皆然。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从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𡘋缶去聲。義同
★又【廣韻】甫鳩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鳩切,𡘋音浮。夫不,䳡也。亦作鳺鴀。【爾雅·釋鳥】䳡其鳺鴀。【郉疏】陸璣云:今小鳩也。一名䳕鳩,幽州人或謂鷱鴡,梁宋閒謂之隹,揚州人亦然。
◎又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
◎又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云: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璣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絳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兹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擬之。胡傳讀不如卜,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致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叶。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叶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書·大誥】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咸。【秦·和鐘銘】不顯皇祖。𠀤與詩周頌不顯不承同。不顯不承,猶書云丕顯丕承也。
★又【韻補】叶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𥳑然易知,而致有理者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所不謂小人所鄙也。 【正字通】不字在入聲者,方音各殊,或讀逋入聲,或讀杯入聲。司馬光切韻圖定爲逋骨切,今北方讀如幫鋪切,雖入聲轉平,其義則一也。考證:〔【禮·曾子問】葬引至于堩,日日有食之,〕 謹照原文省下日字。〔【荀子·賦論篇】〕 謹照原書省論字。〔【註】謂小人所鄙也。〕 謹按原文無此註,改為所不謂小人所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