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百
拼音
qī bǎi笔顺
同音字
读音为qī的字 读音为bǎi的字 读音为qi的字 读音为bai的字基础解释
《左传·宣公三年》:“成王 定鼎於 郟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后用“七百”称颂封建王朝运祚绵长。南朝 梁 沉约《梁明堂登歌·歌赤帝》:“匪惟七百,无絶终始。”《南齐书·郁林王纪》:“三灵之眷方永,七百之基永固。”《隋书·音乐志下》:“开我皇业,七百同盛。”详细解释
《左传·宣公三年》:“ 成王 定鼎於 郟鄏 ,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后用“七百”称颂封建王朝运祚绵长。
南朝 梁 沉约 《梁明堂登歌·歌赤帝》:“匪惟七百,无絶终始。”《南齐书·郁林王纪》:“三灵之眷方永,七百之基永固。”《隋书·音乐志下》:“开我皇业,七百同盛。”
按字解释
词典解释
七百-汉语大词典七百《左传·宣公三年》:“成王定鼎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天所命也。”后用“七百”称颂封建王朝运祚绵长。
●南朝梁沈约《梁明堂登歌·歌赤帝》:“匪惟七百,无绝终始。”
●《南齐书·郁林王纪》:“三灵之眷方永,七百之基永固。”
●《隋书·音乐志下》:“开我皇业,七百同盛。”
禁烟百七
【出典】 宋·洪迈《容斋四笔》卷四《一百五日》:“今人谓寒食为一百五者,以其自冬至之后至清明,历节气六,凡为一百七日,而先两日为寒食故云。”
【释义】 古俗,从冬至之后一百五日为寒食节,禁烟火三日。而寒食之后二日为清明节,恰为一百七日。故以“禁烟百七”代指清明。
【例句】 且趁禁烟百七,醉残英余萼。(朱敦儒《好事近·清明百七日洛川小饮和驹父》854)这里以“禁烟百七”指清明佳节。
舊俗,人死後每隔七日為忌日,須祭奠一次,到七七四十九日止。這是佛教在我國流行後產生的一種風俗。《魏書·胡國珍傳》:“又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為設千僧齋。”宋司馬光《書儀·齋僧》:“世俗信浮屠誑誘,於始死及七七日、百日、期年、再期、除喪,飯僧設道場,或作水陸大會。”
七七-中華語文大辭典七七七七ㄑ丨 ㄑ丨qī-qī民俗中,人死後每隔七日祭悼亡魂一次,至四十九日停止,共做七個七,稱為「七七」。也作「斷七」、「盡七」。
七七-教育部成語典【台湾】七七備註頻1書成語典號FL00000075576
七七-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七七qīqī
名旧俗人死后每七天祭奠一次,最后一次是第四十九天,叫七七。参看327页〖断七〗。
【七七】舊俗,人死後每隔七日爲忌日,祭奠一次,到七七四十九日止。魏書 胡國珍傳:“又詔自始薨至七七,皆爲設千僧齋。”
七七-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七七ㄑㄧ ㄑㄧqī qī俗以人死每七日設奠一次,至七七四十九日停止,自此不再接受親友的弔唁。《醒世恆言.卷三.賣油郎獨占花魁》:「朱重搥胸大慟,如親父一般,殯殮成服,七七做了些好事。」《儒林外史.第四回》:「光陰彈指,七七之期已過,范舉人出門謝了孝。」也稱為「斷七」、「盡七」。
七七-汉语大词典七七1.旧俗以人死后每隔七日祭奠一次,到七七四十九日止,共为七七。
●《魏书·外戚传下·胡国珍》:“又诏自始薨至七七,皆为设千僧斋。”
●《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十老病重,医治不痊,呜呼哀哉。朱重捶胸大恸,如亲父一般,殡殓成服,七七做了些好事。”
●清钱泳《履园丛话·考索·七七》:“丧家七七之期,见于《北史》《魏书》《北齐书》及韩琦《君臣相遇传》。又顾亭林《日知录》、徐复祚《村老委谈》、郎锳《七修类槁》皆载之。要皆佛氏之说,无足深考。惟《临淮新语》谓始死七日,冀其一阳来复也。祭于来复之期,即古者招魂之义,以生者之精神,召死者之灵爽。至七七四十九日不复,即不复矣,生者亦无可如何也。此说最通。”
2.数词。七的七倍,四十九。
●《素问·上古天真论》:“男不过尽八八,女不过尽七七,而天地之精气皆竭矣。”
3.数词。七十七。
●《南齐书·祥瑞志》:“《老子河洛谶》曰:‘年历七七水灭绪,风云俱起龙麟举。’”
4.指农历七月初七。
●《新民歌三百首·万条蛟龙接上天》:“万条蛟龙接上天,牛郎织女笑开颜;如今车干天河水,不等七七就团圆。”
参见“七夕”。
七qī
ㄑ〡
〔《广韵》亲吉切,入质,清。〕
1.数词。六加一所得之和。
●《诗·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
●晋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人伦有礼,朝廷有法,自惟至熟,有必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
●闻捷《生活的赞歌·最后的航程》:“戈壁滩上刮着七级大风,我们的贝乌钻机在剧烈跳动。”
2.文体的一种。亦称七体,为赋的另一形式。
●南朝梁萧统《文选》列“七”为一门,收录枚乘《七发》八首,曹植《七启》八首,张协《七命》八首。
●《宋书·自序传·沈璞》:“所著赋、颂、赞、祭文、诔、七、吊、四五言诗、谏、笺、表,皆遇乱零失,今所余诗笔杂文凡二十首。”
●刘师培《中国中古文学史讲义》第五课丁:“自斯而外,若箴、铭、颂、赞、哀、诔、骚、七、设论、连珠各体,虽稍有通变,然鲜有出辙。”
参见“七体”。
3.旧俗人死后每七日一祭,俗称曰“七”。
●元无名氏《小孙屠》戏文第十四出:“你若家里死后,便累七追享,不免请几个僧人。”
●《孽海花》第二六回:“谁晓得一终了七,她的原形渐渐显了,常常不告诉我,出去玩耍。”
●巴金《家》二九:“今天是鸣凤的头七……我想起她死得可怜,偷偷买点钱纸给她烧,也不枉生前跟她好一场。”
参见“七七”。
4.指西方。
●《素问·五常政大论》:“炎光赫烈则冰雪霜雹,眚于七。”
王冰注:“七,西方也。”
5.姓。
●明代有七希贤。见明凌迪知《万姓统谱》。